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庐阳区六安路与寿春路交口西南角商业用房101室租赁
项目法人:
合肥城改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
庐阳区
立项批文名称:
此项目无立项批文信息
项目审批单位:
此项目无立项审批单位信息
监督部门:
合肥城改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代理机构: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建立时间:
2019-07-03 11:39:00
公告正文
庐阳区六安路与寿春路交口西南角商业用房101室租赁公告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2019cfcj0316
委托方(出租方)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公告、
竞价期限
1.公告期:2019年7月10日9:00始至2019年7月29日17:00止。
2.网络一次性报价期:2019年7月30日9:00至10:00止。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标的
所在层数
结构
建筑面积(㎡)
租期(年)
租金底价(万元/年)
交易保证金(万元)
庐阳区六安路与寿春路交口西南角商业用房101室
第一层
砖混
约21.21
3
2.92698
0.5
1.标的房屋位于合肥市安路与寿春路交口西南角商业用房101室,具体范围需现场踏勘时向出租方了解清楚。
2.标的房屋无房产证无土地证,拟租赁房屋无权属纠纷。
3.标的房屋建成年代较早,有关瑕疵须由意向承租人现场踏勘了解清楚。
4.标的房屋现空置,无优先权人,按现状租赁。
5.承租人办理门牌门头标识等需去辖区城管等相关部门自行申报,不得擅自安装。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1.租赁房屋的租赁用途:商业。不得经营餐饮、成人用品、殡葬服务业态,不得从事城市管理部门禁止经营类项目,禁止存储或销售易燃易爆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
2.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需获得消防、环保和市场监督部门许可的,由承租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和责任。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租金每年支付一次,标的租金第一年、第二年为成交价,第三年租金在第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本项目给予免租金装修期:30天。
履约保证金为:首年三个月成交租金之和,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律规定外,均可参与报名及竞价:
(1)公告截止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24个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及竞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