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庐阳区六安路与寿春路交口西南角商业用房116室租赁
项目编号
2019cfcj0331
委托方(出租方)
合肥城改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公告、
竞价期限
1.公告期:2019年7月15日9:00始至2019年8月5日17:00止。
2.网络一次性报价期:2019年8月6日9:00至10:00止。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标的
所在层数
结构
建筑面积(㎡)
租期(年)
租金底价(万元/年)
交易保证金(万元)
庐阳区六安路与寿春路交口西南角商业用房116室
第一层
砖混
约16.84
3
2.32392
0.5
1.标的房屋位于合肥市安路与寿春路交口西南角商业用房116室,具体范围需现场踏勘时向出租方了解清楚。
2.标的房屋无房产证无土地证,拟租赁房屋无权属纠纷。
3.标的房屋建成年代较早,有关瑕疵须由意向承租人现场踏勘了解清楚。
4.标的房屋现空置,无优先权人,按现状租赁。
5.承租人办理门牌门头标识等需去辖区城管等相关部门自行申报,不得擅自安装。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1.租赁房屋的租赁用途:商业。不得经营餐饮、成人用品、殡葬服务业态,不得从事城市管理部门禁止经营类项目,禁止存储或销售易燃易爆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
2.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需获得消防、环保和市场监督部门许可的,由承租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和责任。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租金每年支付一次,标的租金第一年、第二年为成交价,第三年租金在第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本项目给予免租金装修期:30天。
履约保证金为:首年三个月成交租金之和,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律规定外,均可参与报名及竞价:
(1)公告截止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24个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及竞价。
对意向承租人的特别要求
(一)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本次房屋出租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三)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及与他人合作经营。
(四)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五)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六)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七)《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八)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授权的合肥城改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备案(鉴证)手续。
(九)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
承租人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项目报名及竞价
(一)注册程序
意向承租人须完成注册手续方可参与本项目报名,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
①注册网址:http://www.hfztb.cn/hy/;
②现场审核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合肥要素市场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企业信息登记窗口;
③注册咨询电话:0551-66223841,66223842。
(二)报名及竞价程序
(1)登录:完成注册及现场审核的意向承租人可使用己方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fztb.cn/hy/)。
(2)报名:进入系统后,点击“网上报名”,在“报名中”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新增”按钮进行报名申请,意向承租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的进行报名。报名申请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意向承租人注册时提供的银行账户一致。
(3)缴费:
意向承租人报名成功后,须通过企业库注册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账号如下:
户名: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
合肥阜南路支行
账号:
76700188008564800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人须确保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报名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报名成功,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4)查询: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承租人可登陆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电话支持(0551-66223830、4009980000)进行反馈。
(5)竞价: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承租人方可在网络一次性报价期内进行报价。因保证金未按规定缴纳成功或保证金未及时查询,造成意向承租人无法参与竞价的,后果自负,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本公告可下载附件《产权交易操作手册》。竞价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网络竞价须知。
意向承租人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重要提示:请使用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交易保证金处置
(一)合同签订生效后,承租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承租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原额原途径返还。
(二)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定《房屋租赁合同》的。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合肥要素市场a区652室;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承租人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合肥要素市场a区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z6尊龙旗舰的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交易服务费收取
承租人应按第一年实际月租金10%的标准一次性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其他说明
(一)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供的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二)任何要求澄清出租公告的意向承租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三)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ggzy.hefei.gov.cn),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四)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z6尊龙旗舰的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51-62648617
企业库注册
联系电话:0551-66223841,66223842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 0551-66223705,66223765(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合肥要素市场a区652室),传真:0551-66223764
z6尊龙旗舰的技术支持
4009980000,0551-66223830
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图一:标的所在位置(仅供参考,以实地踏勘为准)
图二:标的外观(仅供参考,以实地踏勘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