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内容
说明及要求
一
项目名称
安徽省宁国市宁墩路宁馨花园c区c7-6幢房产转让项目
二
项目编号
2015cfcj0702
三
委托方
合肥城改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四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安徽省宁国市宁墩路宁馨花园c区c7-6幢房产,房地权证号:宁字第00057355号,登记时间:2013年10月21日,规划用途:住宅,房屋结构:混合结构,建筑面积224.33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217.05平方米,总层数;3;土地使用证号:宁国用(2004)字第358号,用途:综合,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54年9月5日,土地证为大证,未进行分割。评估价格为161.5176万元。
注:1、上述标的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房地产权证载信息为准;
2、上述资产转让已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处置,安徽华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华洲评报字2015第023号《评估报告书》,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有权部门备案。
五
转让
底价
1615176元
竞价阶梯
标的每轮加价幅度:2000元 或其整数倍。
竞价保证金
35万元
六
公告及
竞价期限
公告期: 2016年3月10日9:00始至2016年4月6日17:00止。
网络动态报价自由报价期:2016年3月10日9:00时始至2016年4月8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七
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符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财政部3号令)第十五、十六条规定,均可参与竞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八
对标的特别说明
(一)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报名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数量、重量、体积、面积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该转让房产坐落在安徽省宁国市,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己方是否符合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相关政策规定(如限购政策、二手房转让的相关税费政策等),如受让方因此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转让标的过户手续的,相关责任及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三)委托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的过户、办证等手续。办理上述手续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本次转让标的若有拖欠的物业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由产权人承担,受让方须提前垫付该项费用,然后凭票据然后凭票据与转让方进行结算。。
(四)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资产转让合同》。
(五)委托方向我中心提供以下材料:
1、转让方主体资格证明
2、转让方关于本次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
3、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本次转让行为的批准文件
4、《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结果备案表
5、房屋权属证明文件(房产证及土地证)
6、转让要求
7其他
以上材料意向受让方均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我中心项目负责人处查阅。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我中心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六)任何要求澄清招标公告的意向受让方,均应于公告截止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七)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www.hfggzy.com),该公告内容为转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方应主动上网查询。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八)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九
价款支付
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于《资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十
买受人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有效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有效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有效最高报价。)
十一
项目报名
(1)企业库注册
①本项目只接受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中已入库意向受让方报名,未入库的意向受让方请及时办理入库注册和现场审核手续(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等均可办理企业库入库手续,我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入库包括以下三个步骤:ⅰ、网上注册(www.hfztb.cn/hy);ⅱ、资料上传;ⅲ、资料原件现场审核。
入库办理请参见中心网站(www.hfggzy.com) 右上角“企业专区”栏目中“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注册流程”,联系电话:0551-66223841,66223842),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②办理企业库注册现场审核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企业库注册审核窗口。
= 3 \* gb3 ③意向受让方可进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fggzy.com)企业专区下载《产权交易操作手册》。
(2)报名及竞价程序
①登录:完成企业库注册及现场审核的意向受让方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②报名:进入系统后,点击“网上报名”,在标的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新增”按钮进行报名申请,意向受让方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的进行报名。报名申请时填写的己方缴款账户须与意向受让方企业库注册时提供的己方银行账户一致。
③缴费:意向受让方报名成功后须通过之前填写的己方账号采用转账的方式缴纳报名标的对应的竞价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缴纳竞价保证金。
④查询: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受让方可登陆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
⑤竞价: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具体竞价操作流程请参见《产权交易操作手册》第十八页。
重要提示:请务必使用ie7、ie8、ie9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十二
竞价保证金支付
竞买保证金支付账号:
户名: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行: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账号:
76700188001696414
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库注册时提供的银行账户,向转让标的对应的保证金缴纳账号足额汇入竞价保证金;
2、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须确保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如逾期到账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3、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报名成功,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
竞价保证金处置
1、按公告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首期转让价款和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5日内退还(不计息)。
2、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不一致造成的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为企业的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并携带身份证)、承租人为自然人的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南京路2588号合肥要素市场a区662室领取《成交确认书》。
十五
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在竞价结束次日起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31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z6尊龙旗舰的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六
违规行为处置
1、受让方无故不领取《成交确认书》;或领取《成交确认书》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2、受让方有如下行为,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报督查部门予以处罚:
(1)被查实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的;
(2)不符合转让条件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履约保证金及服务费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签署《转让合同》。
十七
交易服务费收取
受让方须于标的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成交价款的0.5% (合肥市物价局合价服[2009]216号文件)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十八
z6尊龙旗舰的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15551188080
企业库注册
联系人:高工,联系电话:0551-66223841、0551-66223842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 陈工,联系电话: 0551-66223698(合肥市南京路2588号要素市场a区662室)
十九
z6尊龙旗舰的技术支持电话
4008503300,0551-66223830
二十
其他
产权企业库注册地址:http://www.hfggzy.com/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