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改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改集团”)因开展经济业务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公司的法律服务单位,具体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服务范围 根据城改集团业务需要,现选聘律师事务所一家,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主要包括以下法律事务工作: 1、对城改集团日常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必要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2、审查、修改、拟定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建立、完善有关合同管理制度; 3、参加重大项目谈判、签约; 4、代理参与非诉讼活动; 5、代理参与诉讼、仲裁及相关活动; 6、向城改集团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必要的法律培训; 7、按要求出具律师函; 8、对重要行为进行见证; 9、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二、招标服务期限 聘请期限为二年,即从2017年 9 月 1 日起至2019年8 月31日止。 三、招标服务对象 合肥城改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城改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肥西分公司、合肥环巢湖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合肥市人才公寓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合肥城改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肥丰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 四、收费办法 城改集团每年向中标律师事务所支付法律顾问费 万元;中标人提供上述第一条3、4、5项服务时,每件不涉及财产关系或争议标的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财产关系的,每件收取基本代理费6000.00元;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标的大小依据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2016)13号规定的标准中间值的基础上再予以 6 折支付法律服务费。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办公地点须在合肥市内); 2. 律师事务所成立三年以上,且拥有具备律师资格证的执业律师人数在 10 人以上; 3.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或律师协会出具的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应指定一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服务团队的负责人。指定的负责律师应有执业资格 5 年以上,由本所合伙人或业绩卓著的资深律师担任,有曾经担任过其他类似公司的法律顾问的经历,熟悉房地产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投标申请人应提供相关的合同、授权委托书或其他文件予以证明。 5、指派担任法律顾问的人员需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六、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律师事务所最新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授权委托书原件; 3.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指派的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法律顾问资质证书及上述人员身份证。 4.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所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且加盖公章。 七、报名截止期限、联系方法 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 8月20 日 报名联系人: 谷 莉 电话: 62661238 地址: 合肥市黄山路596号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评标方法 集中统一开标、评标,按照有效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合肥城改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 7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