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省企业诚信经营,规范企业合同行为,引导企业诚信履约、守法经营,根据《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暂行办法》和《关于做好安徽省级2015—2016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相关规定和要求,经企业自愿申请、市级初审、省级评审委员会核审评审,合肥顺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荣获2015-2016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顺昌物业自成立以来,秉承“业主至上,服务为本”的经营理念,凭借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的企业管理,将“守合同、重信用”作为企业立身之本、发展之基,依法签约,诚信经营,使公司获得了各级政府及社会的高度认可。此次荣誉的获得,进一步增强了顺昌物业公司的知名度,同时也大大提高顺昌公司参与各项招投标业务的竞争力。这一荣誉的获得,是对公司在合同履约及企业诚信建设中所取得成绩的肯定,也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企业对外形象,推动企业做强做大。
获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创建活动,是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增强企业信用意识,提高企业综合素质的需要。顺昌物业将以此为起点,进一步强化企业诚信责任,不断提高信用管理水平,在经营管理工作中,一如既往地重约守信、依法经营,树立国有物业管理企业的新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