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国资委纪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集团所属各公司、各职能部门: 中秋、国庆将至,根据市国资委纪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合国资纪发〔2015〕11号),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防“四风”反弹,现进一步重申和强调“两节”期间有关规定要求:〕 一是严格教育管理。各单位、部门要始终把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和引导摆在重要位置来抓,不折不扣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要求,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二是做到“十个严禁”。即严禁公款送月饼节礼,严禁公款旅游,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类支付凭证,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严禁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和企事业单位报销、摊派、转嫁费用,严禁赌博。以上十项纪律,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错误行为。 三是强化监督问责。各单位“两节”期间要加强监督检查,通过明查暗访、专项督查等形式,重点对公款购月饼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大办婚丧喜庆等违规违纪问题开展督查,坚持抓早抓小,对违规违纪的,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要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坚决查处“花样翻新”和“隐身”、“变异”等“四风”问题。
中共合肥城改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