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公司、项目部,各职能部门: 为持之以恒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大小四风”,进一步严肃纪律,强化作风建设,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现就重申加强节假日期间车辆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休日(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值班用车、公务派车外,各单位所有公务车辆一律定点入库封存停驶。 二、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动用公车的,一律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离开本市的,必须报经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三、对违反规定私自使用公车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按照市纪委有关规定,严厉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绝不姑息。 四、各单位务必建立健全车辆管理长效机制,强化监督执行,确保公务车辆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特此通知。 201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