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合肥城改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合肥城改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对“合肥城改美景人家5幢配套幼儿园房屋租赁”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合肥城改美景人家5幢配套幼儿园房屋租赁(建筑面积792.14㎡) 2、项目概算:租赁底价:首年23.7642万元;租期内租金总额142.5852万元;租期六年; 3、竞价方式:本项目自主报价,有效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有效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 二、房屋租赁用途 1、本套房产租赁用途仅限于经营幼儿园。 2、投标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合肥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合肥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三、对投标人的特别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投标人承诺具备办理幼儿园相关手续资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意向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投标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移交,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 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投标人本人经营,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与他人合作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租赁期内,投标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租赁期内,投标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租赁期内,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投标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投标人自《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签合同的将扣除履约保证金,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说明 租金每3个月支付一次,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后三个月租金金额;履约保证金与首期租金一并支付。 中标人向出租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且无中标人责任后无息退还。 五、竞价保证金说明 1、本项目竞价保证金为贰拾万圆整; 2、意向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出租标的对应的保证金缴纳账号足额汇入竞价保证金; 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投标人须确保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 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报名成功,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按招标文件要求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投标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5日内办理退还(不计息)。 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投标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投标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竞价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竞价保证金z6尊龙旗舰的支付方式: 户名:合肥城改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1302012209200080487 开户行:工行安徽分行营业部合肥新汇支行 六、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合肥市城改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成交公告,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为企业的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并携带身份证)、中标人为自然人的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合肥市安庆路117号合肥城改投资建集团有限公司219室市领取《成交确认书》。 七、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在竞价结束次日起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城改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商部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安庆路117号合肥城改投资建集团有限公司219室,联系电话:0551-62662203。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z6尊龙旗舰的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标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违规行为处置 1、中标人无故不领取《成交确认书》;或领取《成交确认书》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承租资格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2、中标人有如下行为,合肥城改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予以处罚: (1)被查实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的; (2)不符合承租条件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 (4)未按照公告约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九、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收取报名费用:200元/套 1、领取时间:2016年6月21日-6月24日 2、领取地点:合肥城改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19室 十、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6月30日 十一、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城改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安庆路与六安路交口117号 本项目联系人:李泽龙(二楼219室) 电话:0551-62662203 手机:18956005070